第01版:头条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努力把试验区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

本报讯 记者袁琳 实习记者吕书雅报道 12月7日,国务院函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请示》,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塔城试验区”)。

批复指出,建设塔城试验区有利于深化与周边国家全面合作,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形成沿边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兴边富边和加快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促进稳边安边固边;有利于提高边境地区、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批复强调,塔城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驱动,充分发挥新疆对中亚合作的独特优势,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深化经贸交流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把试验区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深化与中亚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沿边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维护边境和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塔城试验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地方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推广试验区建设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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