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青海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本报讯 让教师上街执勤、充当观众、摊派招商……奇葩负担曾让中小学教师苦不堪言。日前,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通知》,公布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详细列出18条减负事项。

据了解,减负清单从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教师培训、借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报表统计等方面作出规范,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力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减负清单明确提出,未经同级党委审批报备的各类专项工作和创优评先等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进校开展检查指导及调研等工作。

各类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及培训是中小学教师反映强烈的工作负担之一。青海省提出,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创建活动,由教育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严禁调派教师参加党委、政府和部门召开的与教育工作无关会议;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占用学校人力、场地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节庆活动或组织师生排练庆典节庆活动的文艺节目、充当观众。(张 龙 张子琪)

2020-12-01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2818.htm 1 青海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