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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农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合理取酬

山东临邑县出台“一个办法”、明确“两张清单”、实施“三项措施”,为县乡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 孙 俨 赵 宗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取酬。山东省临邑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从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入手,打破体制内专业技术人才不能兼职提供增值服务的制度壁垒,探索实施县乡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并合理取酬。

临邑县从县级层面出台多项创新措施,为县乡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有效激发了农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鲜明导向,为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临邑县主要采取“123”模式,确保县乡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并合理取酬工作顺利推进,同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出台“一个办法”,提供政策支持。为打破体制内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兼职取酬的固有思维,打消农技人员有想法但怕违规不敢付诸行动的顾虑,临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了《临邑县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合理取酬实施办法(试行)》,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号文件在全县印发,从县级层面为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开通政策“绿灯”。该实施办法对实施范围、办理程序等进行详细表述,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也为农技人员到基层服务提供了一张“明白纸”。全县还专门召开农技人员基层服务对接座谈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职能部门进行政策讲解和动员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县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

明确“两张清单”,实行动态监管。为确保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企业项目和人员“两张清单”,要求签约企业项目和人员及时备案,实行动态监管。服务基层人员定期向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开展增值服务情况,同时由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考察组,对服务基层人员开展服务情况及服务企业运转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考察评估。对服务期间因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人员,及时责令终止服务,清除备案清单,取消其服务期间享受的职称、补贴等优惠政策,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查处;对被服务企业或项目,服务期间出现债权债务纠纷、违约责任等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及时清除备案清单,责令终止服务协议。

实施“三项措施”,强化推进力度。一是列为年度书记人才工作项目。为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确保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顺利推进,全县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县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定期专题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制定职称评聘倾斜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创新创业的工作热情,县人社局结合全县工作实际,配套出台《关于做好临邑县服务乡村振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对到基层开展服务的农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实施“犁城科技助农标兵”“犁城乡村之星”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计划,对服务基层成效突出的农技人员,作为重点评选对象,每年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4年,同时作为“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齐鲁乡村之星”等上级人才工程的推荐上报对象;及时对服务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县农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叫响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品牌,在全县营造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通过实施县乡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并合理取酬,截至目前,临邑县已有涉及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的30名农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增值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涌现出了孔少华、李庆方、赵思国等6名先进典型,对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行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20-11-30 山东临邑县出台“一个办法”、明确“两张清单”、实施“三项措施”,为县乡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增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2799.htm 1 探路农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合理取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