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聚焦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以广西田东县为例

□ 孙 亮 李拂尘 孙 哲

金融服务是我国“三农”领域的一块短板,长期以来制约农业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并对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广西田东县是我国最早推行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县级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田东逐步建立起了以“农金村办”为核心,包含农村金融组织、信用、支付结算、保证保险、抵押担保、村级服务的六大体系,配套农村产权改革,形成全覆盖、可复制、易推广、能持续的农村金融普惠机制。其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田东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它有效破除了金融服务的“门槛效应”,提高了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破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难题,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更好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以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田东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田东县采取“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模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发建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系统,农村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82.4亿元,农户贷款满足率达97.5%,农户贷款覆盖率达89.12%,农户平均单笔贷款额达14.86万元。

一是大力创新信息采集方式。针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采集费用高等问题,田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了县、县直、乡镇、村“四级”联动的方式,把任务层层分解,并积极发挥“农金村办”机制作用,由各行政村驻村干部、村两委等组成信息采集工作小组对本村农户信息进行采集,由乡(镇)工作组把关后报送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专人完成所有信息录入和核对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开发了林权、计生、公安、扶贫等非银行信息的批量导入接口,使得农户信用档案信息采集更新更为全面便捷。截至2018年末,全县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7.2万户,18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251家中小微企业被纳入征信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体系相关指标标准,结合田东县实际,共设置了54项采集指标和119项系统指标,并将违法犯罪、治安处罚、计划生育、邻里和睦、不良嗜好等信息设计成具体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使得信用评价成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同时,建立了“三级”评价机制,由村级提出初评意见,乡(镇)对初评意见进行复评,县级对各乡镇的农户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终评。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贫困村信用建设。配合脱贫攻坚需要,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系统上嵌入精准扶贫模块,将农户信用信息与精准扶贫管理信息相融合,建立一套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贫困户实施特殊政策,贫困户凭借信用等级即可获得相应额度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全县53个贫困村先后全部被评为信用村,实现了贫困村信用建设全覆盖。截至2019年8月,系统采集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13,174户,评定为A级的贫困户8935户,占导入系统贫困农户总数的67.82%。

四是着力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信贷支农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使守信农户得到更多的融资便利和实惠。出台《田东县小额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实施风险补偿,降低贷款风险,提升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田东县农村信用体系仍然存在信用信息更新滞后、信用评价指标设置不能满足当前需求、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较窄以及违约风险较高等诸多问题。

一是信用信息系统未实现实时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可利用价值低。田东县信用体系自建立之后没有大规模更新,未能实现动态管理、动态评价,数据库信息趋于陈旧,参考价值下降,已经重返过去农户和银行信息不对称的旧况。由于当前信用信息无法为最新的信贷需求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个人资信,信用测评体系的指标仍需根据当前环境进行优化升级。

二是农村信用体系数据和金融机构内部评价体系缺乏衔接,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应用范围受限。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多面向还本付息表现好、生产经营状况佳、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生产经营主体,缺乏以农村信用体系为依据面向资源匮乏的农户推出的首贷类产品。无借贷关系的农户,仍然难以得到银行内部评价体系的认可,直接影响农户获得贷款授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田东信用体系的接纳度不高,甚至都不用,信贷支农作用的发挥有限。

三是部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影响了信用体系维系及贫困户再次“信用变现”。信用体系建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农户、小微企业等资金稀缺主体提供信用贷款,若贷款出现过高的坏账率,则会严重打击金融机构积极性。当前,督促农户按期归还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回收难问题仍然突出。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2亿元,逾期金额274.49万元,逾期率2.28%。

关于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

应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系统,扩大信用综合应用场景,打造农村信用体系升级版。

一是加快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整合,推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与银行、民政、工商、税务、法院执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系统信息资源对接。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信用体系覆盖范围。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系统升级和信息更新,实行信用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确保系统中农村经济主体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探索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框架,规范信用信息提供和使用,加强农户信息保护。

二是进一步优化信用评价体系。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对评为信用村(镇)的集体给予财政支持。优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有效性。针对农村“熟人社会”特征,探索建立农户信用评级与“信用村”评价双向挂钩机制,即以本村农户信用水平为“信用村”评价的主要参考指标,同时令“信用村”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本村农户信用评级,通过“乡约民俗”力量督促农户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支持信用中介机构参与农村信用评价。

三是着力扩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深入挖掘信用体系价值,扩展其应用场景和适用范围,提高信用信息系统使用效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如,探索建立“信用体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以信用体系为信息平台和链接端口,将农业生产环节、包装物流环节、电商销售环节、农产品追溯环节纳入信用评价,为各环节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背书和资金支持;开展“信用体系+乡村治理”工作,将邻里关系、勤劳上进、卫生状况、村容村貌、治安状况等纳入信用户、信用村测评指标体系,把农户和农村的信用状况与荣誉评比、资格推选等挂钩,以信用建设带动乡村治理。加强保险体系、担保体系与信用体系的对接,设计信保联动的助农保险、担保产品。

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农村征信宣传教育,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面向农业人口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探索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重点做好中青年、受教育水平较高农户群体的宣传,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农村经济主体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户和企业等增加其信用分值,对延期还款的适当扣分,将恶意拖欠款的“老赖”纳入黑名单。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价格司、地区司挂职干部)

2020-11-26 ——以广西田东县为例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2679.htm 1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