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川渝自贸区统一裁判尺度,结合川渝两地自贸区商事活动高度集中、发展要素高度聚集、投资贸易频繁的现实背景,日前,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布《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和《川渝自贸区法院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简称《诉讼指引》)包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有关的诉前准备、诉讼准备、诉讼程序举证三大方面指引,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要素式起诉状及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诉讼指引》还全面列举了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最新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全面了解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当事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实现买卖合同纠纷诉前准备、诉讼程序、多元解纷等多个方面、多个环节 “一本通”。
《川渝自贸区法院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简称《典型案例》)依据川渝自贸区法院的投资领域纠纷受案情况,在充分总结审判经验和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选取了10件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投资风险典型案例,涉及投资出资、内部治理、对外商业往来几个方面,具体包括股东出资、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公司证照返还、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公司担保审查、合伙协议签订与履行等活动中的风险点。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波强调,川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是两家法院合作共建以来首次联合发布案例,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案例的方式在全国涉自贸区基层法院间尚属首次,这是对川渝自贸区统一裁判尺度的积极尝试。接下来,川渝自贸区法院将在《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框架下,共享资源、汇聚智慧,继续深化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努力推进裁判尺度统一。(韩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