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将推广应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一二三四”工作法,有效推进平台应用工作在安徽省走深走实。
确立“一个目标”,聚焦数字赋能。今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强调应用好平台是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一招。会议确立了努力实现“平台应用率100%,涉刑事案件上网率100%”的“双百”目标,决定按照“市级先行,县区跟进,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倒排工期、落实到人,迅速推进。
实施“双月通报”,强化跟踪督导。为全面反映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运行基本情况,客观评价各地运用大数据提升价格认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安徽省建立和实施了平台应用“双月通报”制度,通报结果不仅抄送本级发改委领导,还作为推荐参加全国价格认定系统“双先”评比的主要依据之一。“双月通报”开展以来,全省平台应用率、涉刑价格认定案件上网率均大幅上升,存量案卷录入数量大幅增长。截至9月底,使用平台线上办理业务的机构75家,占比78.1%,较年初增长了60.4个百分点;存量案卷录入数由年初的187件增长到11,000余件,增长了近58倍。
深化“三级联动”,确保落地见效。安徽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上下一心,汇聚合力,扎实推进平台应用。一是省级注重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夯实平台技术保障。管理员队伍是推进平台应用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抓住管理员这个“牛鼻子”,在全省推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技能过硬的同志担任各级管理员,选派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平台培训,建立市级管理员交流平台,快速培养出各单位的应用推手。同时,邀请北大软件工程师加入技术保障队伍,在线答疑,随时响应,确保每个地区有人管、每个环节有人抓、每个问题有人答,齐心协力做好平台应用的各项工作。二是各市级价格认定机构强化培训指导,存量增量同步提升。一方面,大力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芜湖市、滁州市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培训会;马鞍山市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用户手册》为教材,采取“化整为零”的学习方式,给每位价格认定人员细分学习任务,安排其轮流授课,考核检验学习成效。另一方面,定期对县级价格认定机构平台应用情况开展巡查和指导。阜阳市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带队,采取现场查看、以查代训、送训上门等方式,检查平台上线以来的应用情况,针对问题,现场点评,分析原因,提出要求,补差补缺效果明显。目前,市一级平台应用情况较为理想,增量案件基本实现全部上网,存量案卷录入工作通过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陆续完成。三是各县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参与,磨合应用“渐入佳境”。县级价格认定机构是平台应用推广的主体。依托安徽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QQ群、微信群,县级价格认定机构实时沟通平台使用情况,交流互鉴先进经验,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逐步扩大了平台应用覆盖面,提升了实操水平。
开展“四送行动”,推进走深走实。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从7月开始,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一把手亲自带队,在全省价格认定系统开展“送培训、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专项行动。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实操培训纳入“四送”行动的重要内容,先后赴宣城、铜陵、合肥、安庆、六安、亳州等市授课,深入一线,答疑解惑,精准指导,培训近200人次,受到基层价格认定人员的广泛欢迎和好评,为高质量推进平台应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尽管安徽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平台推广应用仍有盲区。全省还有17个县(区)级机构未应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占比达到17.7%。二是县区涉刑事案件上网率仍待提高。总的来看,全省价格认定机构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业务上网率已过半数,但县(区)级机构案件平均上网率仍不足40%,还需大力推进。三是存量案卷录入工作需全面加力。和今年年初相比,安徽省存量案卷录入数量占近5年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数量比例由不足2%上升到10%以上。尽管数量增长较快,但与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自平台正式启用以来,存量案卷入库数主要来自马鞍山市、淮北市、芜湖市、合肥市、宣城市、黄山市等机构,尚有61%的机构未启动此项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安徽省将继续强化分类指导、跟踪督查,特别是针对平台应用不力的机构,将协同市级价格认定机构进行点对点指导,尽快实现平台应用率和涉刑事案件上网率100%的目标,并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价格认定存量案卷和采价数据上传工作。
(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