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准确掌握市场主体数量、提升市场监管效率,今年以来,山西太原市进一步加强对长期不经营的“僵尸企业”的清理吊销工作。截至8月底,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共清理吊销9955户长期不经营企业,还有693户企业正在进行最后公告。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太原市借鉴上海、温州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大致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清退“僵尸企业”:首先是摸清底数。确定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公示年报企业名单,原则上对存在司法协助、案件办理的企业暂不进行清理;其次是调查取证。函请市税务局核实名单所列企业纳税情况,最终将两年以上未年报且两年以上未纳税企业确定为拟吊销企业;最后是依法处置。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程序,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先后进行催报、听证、处罚3次公告,经过法规科案审、法律顾问反馈、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等三次审查后依法实施吊销。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企业合法权利,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期间大大延长了法定陈述申辩时限,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之前,将补报年报、恢复经营、注销、案件锁定、司法协助的企业移出吊销名单。
(刘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