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套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研究成果转化风险高,技术寻找市场缺乏牵引且供需错位,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难的现实藩篱。以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突破了体制机制约束,打通创新全链条,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的“鲇鱼”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利器。
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激发新动能。从契约视角分析,科斯提出市场机制下存在组织生产的交易成本,而同一个企业的内部权威能有效协调生产过程,节约交易成本。战略联盟、产业集群和间歇式合作中心就是基于节约交易成本应运而生的松散联盟形式。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官产学研资多功能、集成性和实体型属性,通过向前或向后延伸价值链的方式,扩张创新功能,避免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扩展组织边界实现创新全过程。此外,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一个受保护的空间,使新技术成功跨越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之间的“死亡之谷”,实现科学、技术和市场之间的无缝对接。
突出新型研发机构功能,激活新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包括基础研究、关键核心和产业共性技术、人才教育、企业孵化等全过程创新属性,重点链接创新链的两端,通过与高校院所链接,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实现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通过链接市场,帮助新技术实现进入市场的“最后惊险一跳”。新型研发机构既面向市场具有成果转化的功能,且比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又面向高校院所突破了事业单位的局限和面向市场的不足,体制机制灵活,是大科学时代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模式创新。
目前,我国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等区域数量较多。普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注册类型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股份化企业三种类型和政府主导型、大学主导型和科研院所主导型三种运行模式。新型研发机构存在全国整体性政策不足,各地举措较为碎片化,运行规模差异较大,多数规模较小,资金不足且人才引进难,创新能力弱,功能性作用发挥不够,应用示范效益不够显著等问题。
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既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大科学时代全过程创新的链接能力,打通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金融和市场之间的组织边界限制,又要防止炒新的概念,杜绝追求“短、平、快”的项目和唯“利”是图。
——多元主体协同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要真正实现全过程创新作用,前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资金的注入。发挥政府政策扶植和资金引导的杠杆作用,吸引和鼓励风投和社会资本的加入。地方政府加大在项目申报、人才和职称评定、税收和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对新型研发机构成果投资孵化和股权配置出台激励性政策,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快速起步;积极与世界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建立国际研究院和世界知名企业的地方研发中心,吸引一流人才。高校院所出台制度鼓励人才到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和服务,允许兼职兼薪。新型研发机构坚持以市场和技术并重的导向,在人员聘用、绩效评价、运作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从事原创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能力提升。从事工程化的机构加强工程技术的应用转化。尊重市场牵引技术创新的规律,加大与骨干企业的合作研发和联合攻关。
——以市场为主导配置创新要素兼顾创造新需求。新型研发机构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技术不再漫无目标找市场,而是技术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技术就是市场;同时创造社会新需求,需求引领技术发展。传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基于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线性发展,基础研究发现新知识,而应用研究只是知识的应用。企业的研发能力不足和基础成果的二次转化风险高,造成高校院所成果多转化难,市场需求和成果供需错位的悖论现象。建立以市场为主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化,配置创新要素,形成“市场-技术”的发展模式。兼顾创造新需求,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打造具有显著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迫切需求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对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在新型研发机构转化,推进产业化成果的小试、中试进程,解决共性技术难题。
——链接原始创新主体提升创新引领能力。新型研发机构有效链接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高校院所原始创新主体,提升创新引领能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衍生技术和成果,并不能直接转化,需要通过新型研发机构有效对接形成“实体联盟”的契约关系。吸收贝尔实验室在发现与发明结合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市场转化,构建“引导性股权投资+社会化投资+定向投资”的多元化、链条化科技投融资体系,通过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现金出资等方式进行引导性投资,解决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创新的融资难问题。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产生的、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产业技术,吸收借鉴以色列专业孵化器的做法,提供专业化服务,包括工商及入驻、法律咨询、政策兑现及项目申报、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推广、技术转移服务等“一站式”配套服务,推进重大核心技术直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或关键共性技术转移到区域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战略性新型产业集群。
——构建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功能的组织模式。健全完善理事会领导下院所长负责制,理顺与注册母体的责权利关系。对于注册地方事业法人,事实上是无编制、无经费、无级别的“三无”法人,仅为了申报项目的独立性,业务工作和人事关系多依赖母体单位的新型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理事会的监管责任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主体责任。注册为企业法人的新型组织,可以采取以核心团队组建控股公司托管研发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探索虚拟组织和实体组织相结合的矩阵网络化组织模式。“虚拟组织”依靠理事会综合考虑各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组织的专长和突出优势,明确定位和研发任务分工部署,促进科研协同攻关和成果在新型研发机构的转化落地。人才引进和培育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多种方式并举,人才编制在原单位,享受新型研发机构在突破现有政策边界的优惠。联合高校院所,探索双创背景下的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为创新创业做好前置人才储备和培养。在评价新型研发机构方面,既不能用管理工程的途径和评价方式,也不能用自由探索的科研模式,重在市场导向和功能定位目标的实现。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党建与监督处副处长、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