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海出台24项举措 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本报讯 记者赵庆国报道 上海市人民政府4月10日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即日起实施。《若干措施》共有四大类24条,涵盖了落实国家扩大开放政策、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强化外商投资保护四个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国家开放总体部署,落实最新版的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金融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争取项目率先落地;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争取在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实现更大力度开放。

《若干措施》强调,健全“一站式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加大对重大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建立招商服务激励机制,加强重点项目人才引进支持;支持各区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以及其他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外资项目人才引进。

《若干措施》提出,在上海全市范围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企业在将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须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推进外债登记管理便利化;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新设子公司或并购境内其他企业等;探索实施外国人才薪酬购汇便利化措施。

2020-04-14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5217.htm 1 上海出台24项举措 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