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宏林
2019年以来,湖北咸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在“职能倍加、人员倍减”的情况下,深化“四个改革”,坚守“四大安全”,推动市场监管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有力推动了高质量发展。
咸宁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排位第一方阵,市场主体发展增幅连续多年在全省排位第一方阵,2019年新增市场主体增幅全省排名第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513”“511”模式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肯定,并荣获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集体三等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在省政府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企业开办、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标准化、企业年报、特种设备等工作在全省系统会议上交流发言;咸宁先后获得全国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2018年度全国质量魅力城市等荣誉,并被授予“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
深化机构改革
实现化学融合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整合职能,形成“3569”立体监管机制,即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局合并,12331、12365、12358、12330、12315五条热线整合,工商监管、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食品和药品监管、价格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六大市场监管服务职能归一,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服务环节,实施全过程、全链条服务和监管,以“事合”一起办、“人合”一家人、“力合”一股劲、“心合”一处想的“四合”推动机构改革从“整合”向“融合”加速转变,初步实现市场监管服务“1+1+1>3”的化学融合效应。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职能倍增、人员倍减、效能倍佳、业绩倍优的“四倍”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2月,在全省率先推行“513”模式,即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五个环节一窗受理三天办结,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天。同年8月,又推出了“513模式”加强版“511模式”,实现资料齐全当即办。加速推进“多证合一”,全面实行“三十六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模式。
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对申请人缺乏非核心资料的,市场主体可以实行承诺后先行办理,切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深化名称和住所登记改革。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探索创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加快推行住所信息申报登记制。截至目前,新登记“五类”市场主体5.272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9.4%;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2.8982万户,注册资本(金)3587.58亿元,分别较2019年初(1月份)增长21.9%、16.7%。
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支持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
深化市场监管改革 净化市场秩序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建立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基础上,建立一套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进行涉企信息归集,有效破解“信息孤岛”瓶颈。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9次,抽查内容涵盖25大类70个项目,企业抽查比例高于省规定1.32个百分点,在市场监管领域提前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共通过平台归集行政许可信息47,379条、行政处罚信息5919条,抽查检查信息19,753条,协同信息1890条,协同信息全省排名第三。
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行政指导转变。率先在全省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50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不予处罚,系全省首个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学习推广。
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竞争监管执法,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929件,罚没金额2.42亿元,涉罪移送7件,罚没金额全省第一;办理投诉举报18,402件,挽回经济损失约547万元,办结率99.72%,全省排名第一。
深化标准化改革
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为打造咸宁特色标准化试点,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咸宁标准”建设推进绿色崛起的实施意见》,发布《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建立“绿色咸宁”标准化体系框架,收集整理757个标准,获批湖北省首个国家级城市公共交通标准化试点,顺利召开“2019年ISO/TC268秋季工作会议咸宁技术参观活动暨咸宁公园城市标准论坛”,发布了《公园城市建设指南》。
持续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标准化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质量、政府工作质量大幅提升。获批全国信用城市,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质量魅力城市,荣获第二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实施“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程,全市174家质量提升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连续3年稳定在95%以上。创新实施“不见面审批”“零审批”及“容缺受理”工作,梳理并核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窗口办事效率显著提升。
深化“互联网+监管”
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率先在全省创新研发市级大数据风险预警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充分整合和发掘大数据价值,提高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的治理能力。
率先在全省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平台。通过完善基础平台,整合音视频执法数据,统筹执法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率先在全省建设网络餐饮及食品大数据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进行电商平台、订餐平台、第三方自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市场主体的排查工作,全面采集与食品相关的网络市场商家店铺数量、行业分布及区域分布情况,解决传统人工监管无法实现的问题。
探索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途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第三方协作监管,运用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共建共治,逐步形成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隐患排查—先期整改—等级公示—问题抄告—违法查处—结果反馈”闭环式管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
未来,咸宁市将继续以“啃硬骨头”和“自我革命”的精神,秉承为民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放管服”改革做深、做透、做到位,为实现咸宁绿色崛起、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