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荣林 谭云清
我国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正式讨论始于2005年,之所以迄今仍然“步履蹒跚”,源于传统的行政区划制度及其所派生的财政包干体制,从决策主体与利益主体相背离的角度,强化了功能性边界。传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估体系的缺陷,又从急功近利的行为方式滞迟了功能性边界淡化的进程。
因此,区域一体化战略的研究与试点均难以规避由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功能性边界。对策、建议的重心不应放在政府主导的政策设计之上,而应放在有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制度创新之上。
在制度创新仍然无法突破之前,我们建议先从四件事启动:一是认真疏理制度性边界对区域一体化障碍的脉络,有针对性地研究并提出制度创新的建议。现行沪苏浙边界地区的“小三角”试点只是一体化的过程管理,其目标管理是淡化功能性边界。功能性边界淡化的重点建议放在三省之间互动难点的规划、土地、投资、要素、财税、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边界管理之上。
二是组织沪苏浙三省有条件的规模型企业,率先实施产业组织创新。方向是通过分解和重组企业现有的生产流程,将现有企业资源垂直整合的“大而全”与“小而全”形式,转变为环节型的虚拟整合。具体做法是,依托外包专业市场,凭借供应链的构建,从跨区域集群关系的角度,逐步带动市场互动和要素快速流动,旨在朝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的最终价值方向前行。
三是依托产业集群网络,发挥交通枢纽城市的集疏运优势和现代物流基地集疏运的特殊功能,加快区域性要素市场的形成,以强建化中心城市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辐射效应。原因在于,产业一旦走向集群必然会对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外包专业市场,提出中间产品流动的效率要求,其中包括淡化物理性边界,乃至管理性边界的诉求,实现生产力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经济逻辑。
四是建立长三角地区统一旅游市场。随着长三角地区旅游经济的崛起,应充分利用“烟雨江南”和“水墨吴越”的区域性历史文化的优势,实现跨区域的旅游产品的共同开发、旅游资源的共同整合、旅游线路的共同设计和旅游企业的三地联营,提升长三角地区旅游资源的共享效率。目标在于,借助旅游产业的乘数效应,激励长三角地区城市政府体制变迁的市场化进程。
(此文是沪苏浙皖“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先行政策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