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中国信用

长三角将探索食药安全 等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本报讯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打造诚信长三角,对食品药品安全、全域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纲要》指出,要制定相对统一的人才流动、吸引、创业等政策,构建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有针对性的项目和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

《纲要》要求,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聚焦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并且建立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

据了解,在环保领域,长三角已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明确环保领域区域信用合作内容,建立完善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发布首个区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

(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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