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纪国 马霞报道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规范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生活,该市特发布《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1月1日起实施。这是吴忠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为文明行为制定规范。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四十九条。第一章总则规定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原则等,明确工作机构、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的责任;第二章行为规范明确界定公民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正向引导、反向约束;第三章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明确执法主体,设定相应处罚;第五章为附则。
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明介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对吴忠市意义重大。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地方立法中,将现实生活中已经形成共识的相关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定,将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和创建工作中的成功做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加以固化,可以有针对性地界定和规范公民不文明行为,有助于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据悉,全国范围内已经公布的有50个地市制定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形式、表述等大同小异,但体例、结构和侧重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