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宏林
今年以来,浙江省金华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需求导向、应用导向、创新导向,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金华市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为突破口,建立《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构建,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目前,全市通过申报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取消证明613项,已为办事群众取消证明17.2万个,创新推动“无证明城市”改革。
立足便民需求
重构业务流程
标准化清理,形成证明事项“三统一”。按照“细化事项颗粒、分解最小单元”的要求,对全市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证明事项,分模块、分子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定事项、定规范、定清单“三定”方式,明确证明事项名称、证明出具单位、数据来源,做到市县证明事项名称、数量、办理方式“三个基本统一”。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证明事项4052项,告知承诺方式613项,占比15.1%。
法治化引领,做到承诺事项“零风险”。对采用申报承诺方式替代的证明,从适用理由、存在的风险和后续可采取的监管措施,组织开展法律论证并出具综合意见,按照实际可操作、风险可把控的原则,确定申报承诺事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申请人不实承诺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法律风险。及时将承诺书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累计公示信用承诺书24万余份。
规范化推进,实现配套制度“全覆盖”。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容错纠错管理办法、申报承诺监管实施意见等配套工作制度,科学编制《证明事项申报承诺工作指引(试行)》。对市县两级以申报承诺方式办理的证明事项,逐项制定操作办法,并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申报承诺书格式文本,保证改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信息化支撑,打造业务流程“全闭环”。完成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提升改造,建设完成信用承诺模块并自主开发信用承诺接口,对接证明事项办理业务系统,后台设置申报承诺前置条件并自动识别承诺主体信用状况,自动获取申报承诺信息;对接统一行政执法平台,形成承诺信息和监管情况的双向对接,并将虚假承诺信息纳入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实现主体信用核查-承诺信息共享-监管情况反馈的业务闭环。
立足效果导向
释放改革红利
从“开证明”到“做承诺”,提高企业获得感。从繁琐的材料提交、证明开具到便捷的承诺书签订,改革聚焦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困扰,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制度性交易成本。以“住所合法使用证明”为例,改变以往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证明的方式,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拓展了空间,解决企业办事难点堵点。今年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13.05万户,可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约1200万元。
从“重审批”到“强监管”,促进政府转职能提效率。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利用公共信用这一社会资源,简化办事手续和门槛,减轻事前审批压力。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全流程信用管理,将信用承诺信息在统一执法平台形成“双随机”任务清单,并采取日常巡查、承诺书公示等方式实施行政、社会等多重监管,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增强监管效能,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从“找关系”到“重诚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通过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公示制度,营造守信受益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舆论媒体等全社会共同参与,提倡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通过承诺替代证明,阻断了办事主体与证明出具部门的直接接触,从源头上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同时强化制度约束,筑起了严防利用证明腐败的“防火墙”,构建法治、清廉的社会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立足长效机制
完善关键环节
系统支撑是基础。做好承诺替代证明,数据齐全、功能强大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基础,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不断加大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承诺功能模块、接口规范和标准,不断加快和统一执法平台、一窗受理等业务平台对接,进一步实现系统流程优化。
加强监管是重点。进一步加强承诺事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事项风险高、申报人信用低的,承诺内容必须核查;对于事项风险可控、申报人信用高的,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监管;对于事项核查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广泛的,探索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合奖惩是关键。积极探索将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将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积极探索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地方个人“信义金”评价体系,作为守信激励和享受城市礼遇的重要手段和标准,鼓励市民主动承诺、信守承诺,并以此探索构建地方城市治理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