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平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可以说这是家政服务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家政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必将带领家政服务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做出重要指示,2013年在济南视察时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2018年全国两会上,在听取济南阳光大姐汇报后提出,“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也是爱心工程,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当作事业来做,做实做好。”李克强总理也曾表示,千万不要小看家政服务、社会养老,这些都是朝阳产业,属于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领导的重视,社会的需要,百姓的期盼,多方面的关注迫切要求家政服务业通过提质扩容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适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意见》提出10个方面36条具体措施。其中,家政“提质”是内部的成长,要从家政企业、家政人员的思想意识、教育培训、管理体系等方面来提升,要强内功;家政“扩容”是外部的优化,要从市场规则、从业者职业保障、舆论环境等方面来支持,要优环境。家政服务业生态中的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各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相互间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从源头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推进服务标准化,发挥示范规范作用,系统地推动家政企业按照规范的路子发展。
当前,家政服务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就需要家政企业在一定的规则框架下运行。家政服务业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措施,构建标准体系,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促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合理的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和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奖惩措施,共同构建起良好的家政生态。我们感受到,《意见》有“深度”,谋划长远。其主线就是为家政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四梁八柱”,为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铺路架桥”,让家政企业在规则的赛道上跑得更快、跑得更稳、跑得更久。
过去,曾经让很多家政企业困惑的一点就是一些家政服务业方面的政策有一个基本门槛就是“员工制”。之前的“员工制”是以家政服务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家政服务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工作时间灵活多样,能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的“员工制企业”在全国的家政企业中连1%都达不到,导致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家政企业无法享受。
这次《意见》对“员工制家政企业”重新做出了界定,如第二部分第六条“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有了这样的界定,家政企业在税收,家政服务员在参加技能培训等方面都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可以说,《意见》在推动更符合行业实际的员工制建设等方面的措施非常有力度。
此外,《意见》提出,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加大社区家政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实,家政服务公益性强,家政企业用于场地和日常水电费、税费的支出占成本的一大部分。《意见》实施后将会引导鼓励更多的家政企业扎根社区,投入更多的精力、财力,并注重细节,关注服务品质的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
这份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文件出台,既给家政企业带来了新机遇,也对家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家政企业需要认真领会《意见》的深刻内涵,把握发展方向,确定清晰目标,找到自身差距,务求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应尽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做出新贡献、实现新作为。
(作者系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