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全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打出“组合拳”

对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2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袁琳报道 7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共同制定的《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发布,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对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200万元。对新建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发性金融等多种资金渠道对足球场建设予以配套补助。对改建、扩建和修缮项目不予支持。

《方案》称,鼓励试点城市选定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本地区新建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项目主体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

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经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认定的各类足球训练基地,或由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足球训练基地。二是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其下属企业。三是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四是从事体育行业5年以上,或已经投资运营2块足球场地以上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

对于试点城市的选择,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设施提供优惠政策的城市。试点不搞“点球式”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方案》的政策聚焦解决企业参与社会足球场建设的主要难点——拿地、融资、人才等方面成本很高的问题,打出“一补两包一融”组合拳。

“一补”是中央预算内的投资补助。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8人)制足球场进行补助。

“两包”是政府的政策包和企业的服务包。政策包是指,参与专项行动的试点城市,要按要求研究提出支持政策,破解企业参与的难点问题。政策包分为必选项和自选项政策,必选项从土地、规划、价格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自选项从金融、人才等方面为地方提供了备选政策工具。服务包是指,企业受到支持后,要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培养和推广足球文化、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等。

“一融”是组合融资支持。鼓励通过开发性金融、商业信贷、发行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总之,《方案》的实施将形成多方合力,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提供更多更好的足球场地设施服务。

此外,《方案》附件中还包含《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清单》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申请流程与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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