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内两次降价

降幅达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福建分别于4月和7月执行两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方案。今年以来,福建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6.48分,降幅达到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实现了一般工商业用电全省同价。

据福建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副处长王怀庆介绍,自2018年以来,福建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两年累计降低13.68分,年降价金额58.64亿元,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目标要求。今年,福建继续推进全省剩余的永泰、古田、尤溪等13个县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归并为“工商业用电价格”。

“今年7月1日起调价后,一般工商业电价再次明显下降,提升了用户的获得感。”王怀庆举例说,福州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年用电量1013万千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66万元;福州瑞诚鞋材模具有限公司年用电量74万千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4.8万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用电量2800万千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181万元。

2019-08-01 武艳杰 降幅达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6734.htm 1 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内两次降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