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信之声

“黑名单”让网络失信者寸步难行

□ 岁正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无论规模还是增幅,中国都已经成为世界上当之无愧最大的互联网国家。然而,“一个硬币总有两面”。当前,在网络上不乏诚信缺失的行为,如有的电商企业夸大宣传、以次充好,通过刷好评、刷销量欺骗消费者;有的网上信息中介通过违规售卖用户信息、群发诈骗短信非法盈利等。以上种种网络失信乱象,无疑给国家网络运行秩序带来干扰。

有人说,互联网立法与互联网失信之间存在“牛栏关猫”的尴尬,但是为了更好地守护我们的互联网“家园”,相关部门的行动从未停歇: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还是亮剑自媒体虚假报道的“打假行动”,近年来中国互联网空间生态渐入佳境。此次征求意见稿全文一共16条内容,涵盖法之依据,更讲明惩治举措。国家网信办此举不仅以官方权威向全社会证明互联网发展难容失信者,更以官方诚意向全社会宣告:失信者无论线上线下都将寸步难行。

“引导网民坚决抵制网络失信行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烈宏指出,做好网络诚信建设,要加强网络诚信宣传,使之成为广大网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理念;引导网民坚决抵制网络失信行为,形成依法用网、诚信上网的良好习惯;加快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构建“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网络环境。

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众多网友也呼声强烈。网民“春华秋实”表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网络的兴起正在改变我们传统的社交方式,人们在网络上有了更多表达自己想法的途径,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和规范,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还人们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民“月汐”认为,此次互联网信息服务失信“黑名单”的设立,对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空间有重要意义,可以警醒不法分子,规范并约束其行为。还能让人们在便捷社交的同时,守住自己的隐私,进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平与秩序。

那么,如何更好地治理网络失信?《经济参考报》发表的文章指出,在加快建设完备的网络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的同时,必须着力建设高效的网络治理法治实施体系。这包括针对网络企业的实施许可、对网络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

《昆明日报》则从两方面提出建议,一方面,构建网络诚信的舆论氛围,在给网民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应提高网民的鉴别能力,营造人人打假的诚信氛围;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深度摸排网络失信行为的常规形式,悉数列入法律法规的打击内容,以严厉惩处措施倒逼网络诚信成为常态,不给虚假信息以生长之地。

互联网信息服务触角遍布方方面面,身在其中的我们都需要以高倍的“主人翁”意识参与其中。打造一个清明诚信的网络空间,让诚实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我们才能更好地拥抱互联网时代。

2019-07-26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6466.htm 1 “黑名单”让网络失信者寸步难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