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王 淼
有一些悲剧其实完全可以避免。
淳安失联女童章子欣被证明遇害了。警方在通报犯罪嫌疑人梁某华、谢某芳时表示,两人诈骗行为已持续多年。如果这种多年从事诈骗的人员能够早一点受到监管,比如不能购买高铁票了,小子欣或许不会受害。
珠海27岁女律师助理陈某烧炭自尽。在清理遗物时,陈某母亲吴女士发现,月薪仅3000多元的陈某,名下却有14张信用卡,经查实授信额度超过77万元,合计欠款总额达到87万多元。如果对信用卡“滥发”的现象早点限制,陈某“借”不到钱,负债的雪球也许滚不了那么大。
信用监管本身就是个新生事物,但它面对的是一个更加花样翻新的世界,有些新的社会不诚信现象,还没来得及纳入法律监管范畴,就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这种情况,信用监管不妨先来管起来,起码让危害的程度得到控制。
比如说,媒体最近报道的高校付费刷课现象,就反映了学习空间从传统课堂转移到线上出现的新问题,一些高校学生通过“刷课代理”,购买了“代学网课、代考试”的一条龙“刷课”服务,轻松拿到了高分。《中国青年报》报道称,湖北校媒日前面向部分高校百名大学生随机做了一项问卷调查,有66%的大学生表示会通过“朋友介绍刷课平台、淘宝上搜索购买、高校供需撮合平台QQ群、挂机”等方法进行刷课。从这样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不诚信现象已经让人们“习以为常”了,任其发展下去,不但使得原来的教学创新失去原有的意义,而且会让诚信在这些同学心里贬值,败坏校园风气。加大监管,将有不良记录的同学列入网络课选课“黑名单”完全是应有之义,甚至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也不为过。
虽然这样的“黑名单”不是严格信用监管意义上的“黑名单”,但从走上社会之前,让他们对规范有所敬畏还是非常必要的。曾国藩认为,治军宁可失之以严,不可失之以宽。面对各种各样的新的失信现象,及早、严肃地进行监管,对个别犯下无心之过的人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小过不改,大恶形焉”,相信随着诚信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这种“防小过成大恶”的做法一定会得到更多的理解。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防范危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守信者处处受益,使失信者寸步难行”绝不是空洞的口号,更需要各有关监管部门从一个一个小的失信抓起,主动担当,因为每一次及时的监管,都可能是一次挽救,都可能是一个改变。我们希望,在将来不再听到“诈骗行为已持续多年”这样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