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华铭 张海帝报道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亳州市政府获悉,亳州已在各乡镇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成为全省首家设立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的地级市。
据悉,成立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是为了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切实抓好乡镇生态环保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环保工作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改变“忙时全上阵、平时无人抓”的局面,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主要承担所在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包括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需第一时间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同时负责协助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整改突出问题。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触角伸向基层末端,有利于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提升解决处置效率,建立健全基层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王超表示。
截至6月10日,谯城区率先实现所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全部挂牌,利辛县已批准成立23个乡镇生态环境(河长制)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