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均跃:当前,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协同推动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仍需要稳步推进,久久为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应用,建议新的规划纲要应从三个方面聚焦应用这一工作重点。
从“应用说”的维度来看,信用建设工作重心需要从信息收集转移到信息融合上来。新的规划纲要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城市与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分”与“合”等三个关系。建议新的规划纲要按照黑名单制度、联合奖惩机制、市场联防机制、综合性系统(如举报系统、案件处置系统、跟踪系统、风险预测系统等)的次序安排信用建设的逻辑。
从“完善说”的维度来看,在立法层面,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同时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合规性;在实践层面,应加大推进区域性信用建设的力度。同时,加快推动信用行业的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从“创新说”的维度来看,新的规划纲要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一些尝试:一是经济化,建议打造信用监管升级 2.0 版,节省政府的行政成本,把有限的监管队伍用在刀刃上。二是标准化,不仅要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还要通过标准化来实现社会培训、对外交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