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现代城市

走好城镇化“平衡木”让生活更美好

□ 周人杰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时常引发各方关注。近日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提及: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一石激起千层浪,有舆论认为超大城市落户有所松动,将引起人口分布的集聚,甚至会触发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对此我们需要全面把握户籍改革的要义,决不可片面误读局部政策的微调。

应当看到,这次对超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微调,主要着眼的是简政放权、便利群众,不仅让积分项目更精简,而且要以社保和居住年限突出“真实工作”与“真实居住”。换句话说,改革是要让那些为超大城市做出贡献的新市民住有所居、心有所安,是与以往的政策一脉相承的细化、具体化,并不存在“松动”“扯口子”。更应重视后文的表述:“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由此可见,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的要求没有变也不会变。

不看清“大城市病”的危害与本质,就治不好任性发展的“幼稚病”。过去一段时间,北上广深等一线超大城市都走过粗放式增长的弯路,带来了诸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和房价高企的民生痛点,以及教育、医疗、养老资源的紧张,短期看可能有GDP增速的收益,长远看却不利于城市与市民的健康发展。在超大城市发展这个问题上,决不能不顾进城以后怎么过日子,决不能只有自发的、盲目的人口产业扎堆,而不要自觉的、科学的规划治理调控。

此次印发的文件提出,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此举意在走好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平衡木”,实现在不久的未来,“让生活更美好”的宜居城市越来越多,涌现出一系列健康组团的、分工协作的、由中心城市以大带小的现代化都市圈。

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城镇化如何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不能动摇。《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在以往“一城一策”基础上,提出“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也即“城城协同”,充分说明人口的调节、房价的调控本身都是逆周期的政策操作、熨平波动的预调微调,压根不会有“假市场之名、行放任之实”的可能,只会把“有序”二字往实处深推。

2019-04-18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1986.htm 1 走好城镇化“平衡木”让生活更美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