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广东推出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

博士毕业5年内享应届毕业生待遇

本报讯 广东省教育厅近日通报广东推行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内,在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据介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2年内(博士研究生为5年内),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和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

(郑天虹)

2019-04-10 博士毕业5年内享应届毕业生待遇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1567.htm 1 广东推出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