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呼和浩特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本报讯 《呼和浩特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近日印发,提出通过调整审批时序、容缺受理等措施,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拿地即开工”改革任务包括:开展创新举措,推行预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模式,推行一窗受理、调整审批时序、执行并联审批;强化服务监管,打造“一网审批”、加强批后监管、运用信用体系等。

具体而言,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审批部门将审批工作前移,先出具预审批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并补齐相关资料后,再将预审批意见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预审批意见作为部门间协调工作开展的内部措施,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审批文件核发后预审批意见作废。

在施工许可前,除核心材料外,其他受理材料在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均可以容缺受理,项目单位须在获得正式审批文件前补齐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审批“零等待”、监管“零容忍”的原则,对通过事中事后能够完善审批要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由各市、区政府授权所属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审批。

在审批模式上,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积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窗口综合受理新模式,推进窗口业务协同;并加快在线审批全覆盖,全面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黄金星 黄建民)

2019-02-2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9861.htm 1 呼和浩特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