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视角

加快构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对于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效益、提高残疾人服务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构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对于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效益、提高残疾人服务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奔小康以及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状和问题

截至目前,我国残疾人相关的标准主要集中在辅助器具、无障碍环境、语言文字等方面,约有180多项,但其中直接规范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标准较少。《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是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为开展残疾评定、提供残疾人服务奠定了基础。为了加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近年来,中国残联先后与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或正在制定涉及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托养、就业、无障碍环境等多领域的行业标准或规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中国残联还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托养、就业和无障碍改造服务等多领域的服务要求,为开展残疾人服务提供了重要条件和技术遵循。

尽管我国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方面做出了许多实践和探索,但是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相比,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还处在萌芽阶段;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与标准化工作起步早、基础好的教育、民政、公安等领域相比,残疾人服务的标准化建设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目前还未成立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缺乏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尚未形成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多数业务领域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数量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评估等工作还没有系统开展,贯彻实施力度较弱;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发展。

发展目标和指导原则

发展目标是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发展相适应:到2020年,构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体系基本框架,研制30项左右残疾人服务重点标准,形成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残疾人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体系成熟完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指导原则是:

——坚持统筹兼顾,适应特性。将残疾人服务内容纳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通用服务标准内容,在此基础上,研制残疾人服务专业标准。根据残疾人的特殊性,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残疾人需求、不断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新型标准体系。

——坚持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编制应综合考虑已经发布实施、在研以及将来需要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和团体标准,覆盖残疾人服务的各项工作。同时,围绕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无障碍、维权等重点服务领域,加快研究制定修订残疾人急需、残疾人事业发展急需的重点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

——坚持科学合理,改革创新。基于残疾人服务发展的内在规律,充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运用标准化基本原理和系统工程理论,建立科学合理的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同时,在确定标准项目时,应保持标准体系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既要考虑满足当前残疾人服务的实际需要和发展水平,也要为新的标准项目预留空间。

——坚持务求实效,适度超前。强化残疾人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标准文本质量,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建立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反馈机制,推进试点示范与成果推广,确保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基于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关注行业发展新趋势、国际发展新动向以及残疾人新需求,适度引领一些新标准的研制,体现标准体系的先进性。

——坚持中国特色,国际水准。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发达国家、地区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在一些成熟领域尝试牵头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残疾人事务领域的影响力。特别要结合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搭建标准化体系基本框架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明确了残疾人服务标准的建设内涵。在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难得机遇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大有作为,应搭建好标准体系基本框架,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

——建立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进成立全国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组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服务、文化体育、托养照料、无障碍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组,逐步形成覆盖残疾人主要业务领域的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体系;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信息库;将标准化培训纳入残联人才能力建设重要内容,依托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专家库对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施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标准研制,探索建立多元投入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依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精神,研究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国家标准,明确服务项目、支付类别、服务对象、质量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事项,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研究明确康复、托养、教育、就业、住房、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撑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明确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与额度,明确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申报程序、资金来源、保障发放和定期复核要求,明确城乡居民兜底帮扶对象认定、补贴标准、保障水平、服务能力,为发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履职依据和技术支撑。

——强化残疾人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引导、监督、直接面向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实施应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各级各类标准,支持上述机构结合实际需求与残疾人特点,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服务指南、行为守则、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服务绩效评价等标准和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借助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技术力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水平与服务水平。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效。利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方便残疾人获取的方式与载体,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公开共享,方便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获取标准信息、推动标准实施;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服务项目,制定监测检查方案,对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广度、深度与效果;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推动标准水平动态调整。

——组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围绕托养服务、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服务、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内容,征集下达一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水平,有条件的促进地区内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机衔接。

(本文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撰写)

2019-01-30 对于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效益、提高残疾人服务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9016.htm 1 加快构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