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洪军 章鹏程
□ 本报记者 徐 军
2017年6月,江苏省东海县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市、区)之一。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资产量化等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资金向股金、资源向资产、农民向股民转变。目前,全县已全面完成346个行政村的清产核资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10.69万人,完成股权设置及资产量化,挂牌成立37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突出“三发力”
建立改革服务体系
在组织领导上发力。该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书记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各村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组成工作组,构筑了一把手负总责、县乡村纵向贯通、相关单位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
在业务培训上发力。举办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操作等多个培训班,详细解读改革政策。
在宣传引导上发力。该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活动宣传月活动。线上,通过东海县微平台、东海党办等公众号,推送改革动态、改革政策等内容;线下,悬挂改革宣传横幅26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3000余条,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发放《致全县农户一封信》累计10万余份。
聚焦“三精准”
夯实改革工作基础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该县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纳入平台管理7个步骤,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不漏、不差,实现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债务“四清”。
查精准。该县采用和国土局《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双重比对的方式,测量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地、荒地、水面、农具、门面房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建立台账,健全老书记、老村长、老会计、老主任、老党员等“村五老”人员参与的监督机制,做到“三榜”公示,确保精准无误。
核精准。对账内资产资金、债权债务和村级资源等,该县采取以账找物、以物对账、账物相符的办法,做到“三清五相符”,即账目清、资产清、类别清,账据、账账、账款、账表、账实相符。
评精准。该县对村级经营性资源、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决定资产价值,同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对于确有需求的村,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
坚持“三确定”
把握改革关键环节
依法确定条件。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兼顾现实,依据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等因素,明晰可以确认、不可以确认、特殊情形和丧失成员身份等4种情形,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参考。
民主确定成员。以村为单位,以户籍为基础,进行分类登记,由村“两委”进行资格初审,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对嫁出嫁入、国外定居、空挂户等可能有异议的成员,采取“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公议确定身份。针对外出人口、户口迁出和跨国婚姻、双重身份等特殊人员,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维护全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
着力“三优化”
释放改革惠民红利
围绕实现集体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该县研究制定《东海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分类指导,精准发力,各村制定适合本村的股权量化办法。
优化股权管理。在股份确定后,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一般不随人口增减而变动,仅在该户内部实行增人增股减人减股,做到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
优化合作模式。针对有集体经营性资产,具有一定积累的城中村、城郊村等,该县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金变股金,让集体和股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益。对于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或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该县组建村经济合作社,重点对集体公益性资产抓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为民服务功能;对资源性资产抓利用,最大限度促进村级集体增收。
优化干部队伍。该县实施“千名头雁能力提升”工程,选优配强村干部作为“致富带头人”,由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村干部兼任合作社理事长,提高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水平,带动农民获益,增加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