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留人不能靠“春节返岗押金”

□ 郭元鹏

据报道,某建筑工地老板为留住工人,将每月工资截留一部分,说是积存到年底统一发放。临近年底,老板却推托说“年后才能结算”。

用人单位出台类似“春节返岗押金”制度,目的是让工人春节之后返回工作岗位。在人口红利逐渐减退的今天,对用工企业而言,如何留人、敦促工人节后返岗确实是十分头疼的事。一些企业采取种种非理性方式留人,这种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未必就能如愿。

一方面,是不是返岗,工人自身会有一个权衡。他们出门劳动流汗,首先考虑的是付出和回报问题,待遇好的企业自然会受到青睐,“少发一个月工资”或“扣除返岗押金”未必就能逼迫工人返回岗位。另一方面,用“春节返岗押金”逼迫工人返岗,即便能留住人,也留不住心,反而会增加工人的抵触情绪。更关键的是,无论是“春节返岗押金”还是“春节之后再发工资”,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对工人正当权益的侵犯。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春节之前工资发放到位。

企业也应认识到,“留住工人”需要正确的方法,与其强留人,不如以情留人,让工人感受企业的真诚和温暖,企业把职工当家人,职工才会把企业当家园。

2019-01-2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8952.htm 1 留人不能靠“春节返岗押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