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压缩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 李劲峰

提交开办店铺的审批申请,需要街道先出具证明;在产业园办企业,得拿到有关部门审批的“入园表”才能登记注册……在国务院明确要求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的情况下,一些地区仍出现设置审批“隐形门槛”、不同职能部门“流程打架”等现象,导致政策落实打折扣。

此般乱象背后,一方面是政策落实选择性执行,一些地方对好压缩、好完成的事项纳入审批时限范围内,有挑战、有利益的事项则列入前置审批;另一方面是部门利益驱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对审批权力不愿放、审批流程不愿改。

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的便利度,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推动企业审批时间压缩落实到位,需要前期规范、后期监督两端发力。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对审批事项与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监督也应及时跟上,对违规设置前置审批事项、放任流程打架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确保中央政策早落实,早见效,让企业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享受更多便利,提升获得感。

2019-01-2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8950.htm 1 压缩审批时间须拆除“隐形门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