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民生视窗

惠民生振消费 减税凸显双重红利

□ 张敬伟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个税减税316亿元,新增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中制造业纳税人减税规模最大,民营企业减税幅度较为明显。这也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和新税率率先实施的成果。明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预期将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刺激消费、提振市场情绪,在现如今的内外经济形势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传统上重视国富,所谓“锅里足”才会“碗里有”。国家与小家本是利益共同体——市场经济体制下,又增加了市场要素。国家、社会、市场、民生也就成了互联互通的利益共同体。在此情势下,通过税费调整,动态调节各方利益关系,维持相对平衡的利益态势,才能实现和谐与共。

新经济周期,全球迎来减税潮,以此吸引资本聚集。此外,各种贸易保护主义,也是基于本国利益至上的自我保护。因此,对任何经济体而言,外部环境都是严峻的。对我国而言,还面临着要消化长期高速发展积累的市场矛盾,因此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疴。对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势在必行,自上而下的“放管服”也是应有之义,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也提上日程。我国还要应对来自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并给予外资更多市场机会,以提升全球对我国市场的信心。各方压力促使我国进行全方位的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此形势下,也要关切民生的红利诉求。国家发展、市场繁荣,最终要体现在民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民众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也将刺激民众的消费能力,对市场形成正面回馈,并向市场主体积极传导,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基本面。

在减税减负的大环境下,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个税负担,居民收入自然就增加了。本轮个税修改已经尘埃落定,除了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和扩大低档税率适用范围,还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年10月1日起,起征点提高和新税率率先实施,明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从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来看,从职工个体到市场主体都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红利。10月份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7%,增幅比上月回落13.8个百分点。

给企业减负,给职工减税,让利于企业激活市场活力,惠利于民提振消费动能,这才是从供给侧到消费端的双轮驱动,也是从政府主导到市场配置的华丽转身。

个税惠及民生和提升消费,不仅仅是单纯减税,还包括了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因此,个税不是单纯的减税或增收,而是涵盖了一揽子综合惠民措施,破解了养老等一揽子社会难题。

2018-12-06 张敬伟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121.htm 1 惠民生振消费 减税凸显双重红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