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云全
尊重动物、爱护动物,是人类与地球上所有生物和谐共处的必然要求。犬常被称为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和伙伴,而在现实中,人与犬的事没那么简单。如果养犬人的各类行为不加管制和自律,一旦成为一己自私的行为,那么此类行为不光会影响或伤害他人,还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
11月3日,浙江杭州余杭仓前镇不文明遛狗者的“爆粗”行为,不仅伤害了对方,还在杭州引发了一场指责不文明和不道德行为的舆论“风波”。事件经过“发酵”传播,甚至可以说是给杭州这座美丽、开放、文明之城带来了些许“尘污”。此后,杭州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针对涉及养犬的行为加大了执法力度,迅速开展文明养犬治理行动。从出台的一些新规看出,显然是比以往更严格、更严厉了。
严格管犬应是好事,但专项治理刚开了个头,网络上就有人散布杭州城管“暴力血腥杀犬”谣言,有些市民直接给杭州城管写信,质疑城管的执法能力,并对杭州管理犬只的方式提出建议和批评,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看来,养犬行为的管理看来并不是“严”字当头那么简单。
众所周知,犬有攻击人类的风险,遛狗需要占用公共空间,因狗引发的纠纷又会增加城市管理的成本。杭州市防疫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6年至今,杭州因犬伤初诊病人就高达35.6万人。这些数据告诉我们,除了尊重爱护犬,社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对养犬人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格管理。
犬事终须人“作为”,放眼国外,也有管理得很好的国家,德国、日本、美国等都有先进科学的经验借鉴。倘若社会都能这样理解并践行,自然不会出现余杭仓前事件中犬主那句“此犬是我儿,你人是外乡”那句跌破文明素质底线的言语了。惟有养犬人、社会和管理方三者互相协同,在行为自律、严格执法、社会监督的共管共治下,人与犬才能相处得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