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四川价格争议调处形成“大调解”格局

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联动调处工作体系基本确立

□ 本报记者 王 进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物价部门承担的一项行政调解职责,是新形势下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意见》实施以来,四川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把价格矛盾纠纷调处试点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纳入“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主动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价格争议调处路子。

2017年5月至今,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已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32个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单位,18个试点区(市)县出台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一整套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联动调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10月16日~19日在海南召开的全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经验交流培训班上,“四川经验”作全面交流推介。

以法为基

拓展调处工作领域

2013年9月,四川省峨眉山市“盛天山水”楼盘因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矛盾发生较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紧急关头峨眉山市价格认定机构及时介入,进行了客观、公正、专业的认定和评审,最终平息了事态,既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长期存在的价格矛盾,受到广泛赞誉。而这一事件得以及时化解的关键在于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的一项创新之举:全国首个将物业收费争议认定以法律条文形式列入当年四川省人大颁布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刘波说,物业服务收费是最容易产生纠纷争议和纠纷的领域,且长期存在着化解难的问题。对此,省价格认证中心以调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为切入点,于2013年就将价格认定机构开展物业服务收费矛盾调解工作内容写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全国首创了价格认定调解物业服务收费纠纷新模式。

近年来,四川不仅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价幅度合理性进行评审的指导意见》(试行),还报请省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到行政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四川价格认证部门还创造性开展了征地拆迁补偿、安全事故补偿、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多方面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将价格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机制创新

破解调处瓶颈难题

近年来,价格认定工作虽然实现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着社会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体系化建设不健全等“痛点”和“难题”。对此,四川省价格认证部门在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改革试点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其中一大主要经验做法就是:注重(区县)顶层设计、健全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据悉,四川省价格认定中心在试点工作中紧紧围绕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有关《决定》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确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区的通知》,各级价格认证部门积极行动,纷纷从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上着重力。2017年,荥经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荥经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金堂县成立了首个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信访局、综治办、维稳办等7个单位为成员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射洪县不仅成立了射洪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还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社区网格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截至目前,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制定和实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制度化体制机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层层督导

形成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位于四川遂宁市的射洪县,在面临既无人员又无经费的情况下,主动将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试点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大调解体系中,依靠多部门、多手段解决工作中的短板,确保了试点工作做到简便、经济、可行。米易县在全省率先将“米易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与“米易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第三方调解中心”合署办公,聘请12名专职价格调解员进驻县辖6个工作室,并将试点工作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构筑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大格局。成都双流区以黄龙溪景区为突破口,针对景区节假日人流多、价格纠纷易发、多发的现状,创新实施“价格调解进景区”活动,通过与景区管委会、大调解平台等协同合作,实施价格调解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等活动,开创了价格纠纷调解工作新领域。金堂县在约7万人的赵镇十里社区建设全县首个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运行至今已调解处理与价格争议相关群众纠纷数十件,群众满意率达100%。该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社区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的高度认可。

价格争议调处的基础在队伍,关键在怎么办、怎么干。据了解,去年以来,四川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性、技术性独特优势,以民生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向当地调解系统借脑、借人、借力,进一步壮大价格调解员队伍力量。在省价格认证中心指导下,各级价格认定部门还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行层层督导、抓细落实,逐步构建起多方协调联动、多元化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体系,并全面融入各地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这种有机衔接互补的多元化解价格纠纷工作体系模式为全国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试点做出了积极示范。

2018-10-17 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联动调处工作体系基本确立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112.htm 1 四川价格争议调处形成“大调解”格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