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为“独生子女护理假”点赞

□ 徐 隽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这一消息引发热议,许多网友为河南省新规点赞。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但对于如何落实“常回家看看”,法律没有做出细化安排。此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法律规定具体化,缓解了老年人生病无人照料的后顾之忧。

与“常回家看看”能否得到落实一样,“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少于20天”的新规能否落地,值得继续关注。不少人认为,落实新规,一方面需要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规,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另一方面也应该出台配套激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新的休假制度。落实独生子女休假新规,还需要加强宣传释法,营造依法保障独生子女护理休假权的良好氛围。总之,把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好事办好,还需要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当然,还有一个值得点赞的就是,此次地方立法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和执行,各地应当把这个特点和长项更好发挥出来。因为按照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就是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立什么,这样才能真正服务保障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18-08-16 徐 隽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7.htm 1 为“独生子女护理假”点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