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为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与应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未来,开放测试道路范围和时段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公安局共同成立的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确定并及时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主体在提出申请后,一般20多天后便可获得测试通知书,并办理测试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
据了解,该办法由总则、管理机制及职责、测试管理工作流程和附则四个章节组成,共十九项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指导原则,规定由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合工作小组选择开放测试路段并公布,确立道路测试集中申请方式,规范测试管理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及监督手段等相关事项,以保障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政府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年初,天津市制定出台的“智能交通专项行动计划”中,特别提出要加强发展汽车智能驾驶,建立专用试验场地,吸引无人驾驶技术研发企业来津测试。目前,在开放道路测试方面,通过在全市征集开放测试道路的方式,完成了推荐道路的初步筛选。下一步,将尽快选定并公布开放测试道路,向审核通过的自动驾驶测试申请企业发放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行驶车号牌。
(党 军 付 华 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