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勋飞报道日前,为推进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安徽省黄山市出台《黄山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该市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形态包括: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徽州民宿(客栈)、健康养生服务、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等,但不局限于这十类服务业集聚区。
据介绍,《办法》要求,集聚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全市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有完善的集聚区发展规划或系统的集聚区发展思路;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能够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有一定数量规模的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办法》同时明确了各类集聚区分别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