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薇报道7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地2018年度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7900万亩以上。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将计划新增面积分解到具体市、县和灌区,落实到具体地块,不折不扣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节水奖励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
通知强调,要狠抓重点区域改革。“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的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上年被批准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全部纳入年度改革实施计划,率先开展改革,力争打造改革样板,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要同步实施改革,建立促进农业节水的体制机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同步推进机制建立,明确将计量设施建设、相关机制建立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设施尚不完善的要加快补齐短板,尽快推进改革。
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设计改革方案,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模式。
计量设施建设方面,要合理细化计量单元,并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可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设施或“以电折水”等方式,满足基本的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确计量。
工程管护模式方面,可因地制宜选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水管单位专业化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模式,建立健全农田灌排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定额管理方面,要根据本地水资源禀赋合理制定和适时修订农业用水定额,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从紧核定用水定额,引导农民科学灌溉。
农业水价方面,要抓紧制定水价调整方案,合理把握调价幅度和节奏,用户承受能力相对较强的缺水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要将水价一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奖补资金筹集方面,要多渠道、多方式落实资金,特别是要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鼓励将奖补资金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节水奖励方式上,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
通知明确,各地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硬件基础,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制度基础,以工程管护机制为重要依托,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促进农业节水的政策合力。在提高水价的同时,要通过推进设施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促进省工省时和增产增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方式,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