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叶仕春
最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提出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义务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这为广东民办幼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发展动力,坚定了民办幼教工作者的信心和勇气。
早在10年前,针对幼儿教育供给不足导致的幼儿“入园难”,深圳勇于开拓创新,经过不断探索实践,目前已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办公助”发展幼教事业新模式。广东此次出台《实施意见》,让深圳民办幼教事业在法律政策的轨道上迎来了加快创新发展的新契机。
探索创新
“民办公助”幼教事业蓬勃发展
深圳“民办公助”模式中的“民办”,就是民办幼儿园在没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情况下,由社会办学人按自筹资金、自主办园、自我发展的“三自”原则兴办幼儿园。“公助”就是政府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资金帮助、鼓励与支持,要求严格收费政策,体现公益性;严格考核验收,注重质量安全;政策原则灵活,鼓励多元办园。没有场地,政府在小区建设规划中,要求开发商给办园留出物业;没有师资,在全国招聘,并给予政策鼓励;没有资金,引进社会投资者;没有经验,自己摸索。
据了解,在“民办公助”模式下,深圳幼教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深圳全市幼儿园共1683所,比上一年度增加104所,在园儿童50.5万人,比上一年增加4.2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占比96%。有些幼儿园已经发展成为以集团化、规模化、公益性主导的知名幼儿园。如被评为全国民办学前教育领军机构的特雷斯教育集团,目前在全国已有近百所普惠性幼儿园。有的特色民办园面向国内外招生,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一些民办幼儿园的教学论文和教学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奖项。深圳民办幼儿园在公办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效增加了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成为深圳学前教育事业的主要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民办公助”模式节约了政府大量的幼教投入。按民办与公办同等规模幼儿园投资计算,占比达96%的民办幼儿园为国家节省资金达几十亿元。
一些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办公助”模式有利于发挥政府和社会优势,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更有利于满足社会对孩子多样化需求,催生幼儿健康成长。其多样化、现代化、国际化路子越走越宽广,彰显其勃勃生机与活力。
迎接挑战
在新起点上砥砺前行
“公办民助”使深圳幼教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与人民群众对幼教供给的需求还有距离。深圳市教育局2016年7月组织的专项调研数据显示,全市幼儿园规划率不足1/3。据深圳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数据,未来3年~5年,深圳将形成生育高峰,幼儿园和小学学位需求进一步加大。到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需求达到59万个,5年内需新增幼儿园600所。规划未实施的幼儿园482所。
难题如何破解?深圳市长陈如桂在深圳六届人大六次大会上提出的2018年要落实的40项民生实事,首项就是要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新增新型公办幼儿园150所、普惠性幼儿园50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67%。
深圳市教育局前不久向市直单位、各区政府发出关于《深圳市新型公办园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型公办幼儿园总数达600所,占比达到市幼儿园总数的30%以上,新型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规定到“2018年12月底前,将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的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收回,转为新型公办幼儿园”。此举让深圳“公办园”与“民办园”由来已久的问题集中显现,深圳幼教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改革思考。
记者深入深圳各区采访了多家民办园负责人。有人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方案推进,政府诚信形象会打折扣,也不利于深圳学前教育发展。事实上,政府产权民办园基本都是公益性质的普惠园,给广大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服务,也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高度认可,符合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更与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方针高度一致。政府如果强推收回民办园,不仅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增量,未能真正解决学位紧缺和教育公平化问题,也影响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积极性,不利于幼教教育的市场供给。
《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强调“培育扶持非营利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的发展思路,同时也提出“促进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多渠道投入、多样化发展”。广东省政府《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和最近出台而社会反响积极的《实施意见》都明确规定,提出增加学位供给,满足入学需求,落实教育用地,加快校舍建设,创新办学模式,鼓励多元化办学等改革举措,政策应当具有权威性和连续性。
一些园长表示,幼教改革,应当重法制、重质量、重效率,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要着重在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要把“鼓励”和“支持”落到实处,借鉴国际经验,鼓励“公”“民”并存,共同发展,给予幼儿园的未来发展更多自主权,不能因为民办幼儿园改革中存在某些不足和问题而片面否定,要促进民办幼教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