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赟报道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
意见明确八项重点任务: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合理确定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新开发建设体制机制。
规划引导方面,严格审查规划的合理性,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和综合开发效益,把评估结果作为控制建设时序和分期建设的依据。
合理选址方面,高铁车站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处理好高铁通达性和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既要满足技术标准条件,又要服务地方发展。
集约用地方面,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防范债务风险方面,要依法规范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
意见指出,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有利于城市空间有效拓展和内部结构整合优化,有利于调整完善产业布局,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