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5月4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以网络视频形式召开营商环境第二批试评价城市工作启动会暨培训会,在天津、重庆、广州、南京、三亚等10个城市启动营商环境第二批试评价。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精神,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初步构建起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12个城市开展了首批试评价,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得到调整和修订。为进一步核验调整修订后的评价指标,国家发改委在天津、重庆、广州、南京、三亚等10个城市进行第二批试评价。
构建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参与试评价的城市既是先行者和探索者,更是示范者和促进者,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试评价城市将抓紧建立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倒排工期,提高效率,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同时,还将注意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时向国内外、社会各界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进展,不断扩大改革措施的社会知晓度。
此次会议由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主持,试评价专项小组成员对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了详细的辅导说明,北京市、厦门市代表第一批试评价城市交流介绍了组织试评价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杨洁表示,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试评价城市,抓紧构建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找准薄弱环节,推动出台改革举措,更好地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优化。
国家发改委试评价专项小组成员,北京市、厦门市发改委试评价工作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天津、重庆、广州、南京、三亚等10个城市参与试评价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400余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