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构建辅助服务市场

□ 本报记者 刘 政 徐 赟

4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供气企业要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未雨绸缪提早谋划

破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去年冬季,我国北方部分地区一度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暴露出我们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足。”严鹏程的开场白坦然而真挚。他表示,近几个月来,在深入研判天然气供需形势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增产增供、重点管网联通、储气设施建设、用户调峰管理等问题,主要推进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扩气源,重点加大国内气田勘探开发力度;二是抓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一批管网联通,曹妃甸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天津大港LNG调峰应急站、文23和长春地下储气库等一批具备条件的储气设施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三是建机制,重点探索创新用户调峰机制,协调推动各地基本落实了1亿立方米的用户清单;四是压责任,重点落实相关地方、企业在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需要等方面的责任。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立足于早谋划早动手,目前已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局长赵辰昕表示,今年随着经济持续向好,以及北方地区煤改气还会深入推进,天然气需求总体判断还将延续较快增长态势。一季度的数据已经反映出了这一点。预计进入冬季以后,天然气保供的压力仍然较大,“为此,我们正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可以归纳成三句话,即做强一个基础,突出一个关键,健全一个机制。”

做强一个基础,千方百计增加生产供应能力,在保护气田后续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国内气田产量计划。同时协调资源国,稳定增加进口。另外,也在推进重点管网互联互通、打通管网瓶颈,争取尽快完全实现全国一张网、一盘棋,能够更大程度地实现“南气北送”,实现互供互保。

突出一个关键,加快提升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在充分挖掘增产增供潜力的基础上,提高高峰期的供给和需求弹性。从供给侧上加快储气设施建设,从需求侧上完善用户调峰机制。今年供暖季前,地方和企业都有一批储气设施会投用,还有一批在抓紧规划建设。同时,确保调峰用户清单中的可减限气量得到落实,并全部用于保障民生用气。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

健全一个机制,实现规范的合同全覆盖。目前,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已组织签订供用气合同,三大供气企业与地方在4月底之前合同已全部签完,实现以气定用,有效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立足平时,未雨绸缪,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足一些,把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准备得更充分一些,把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按照中央的要求,压实责任,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就能把握主动,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的各项工作。”赵辰昕说。

补齐储气调峰短板

建设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

严鹏程表示,《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储气调峰能力不足这一关键短板,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明确政府、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等相关各方的储气调峰责任与义务,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并明确“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的建设目标。供气企业到2020年要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为加强指标约束力,明确可中断合同供气、高压管存、上游产量调节等储气之外的其他调峰和应急保供手段不计入储气能力。

另一方面,《意见》提出构建辅助服务市场。支持各方通过自建合建储气设施、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同时,坚持储气服务和调峰气量市场化定价,合理疏导储气调峰成本,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和考核问责,为构建辅助服务市场打好基础。

“总的来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严鹏程表示,生产方面,鼓励天然气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加国内气田产量,加快推进新气田开发建设。供应方面,支持相关企业与资源国加大协调力度,稳定增加天然气进口。推进重点管网互联互通,今年供暖季“南气北送”将在去年供暖季基础上再新增一批供气能力。通过生产和供应两方面措施,今年已落实资源量比去年有了较大增加。储气方面,将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和建设手续,具备条件的项目年内将全部开工建设。销售方面,今年将大力推行供用气合同全覆盖,指导地方和企业全面签订履行供用气合同。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签订供用气合同,4月底前基本完成合同签订工作。此外,建立并动态调整完善国家和地方两个1亿方的调峰用户清单,在冬季用气高峰期,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可快速启动不同层级的预案。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使用户调峰机制更科学、更有序、更可操作是重中之重。”赵辰昕表示,一是形成“两个一亿方”调峰用户清单,使必须压限的用户可预期,推动建立国家和地方各1亿立方米/日的调峰能力。对这两个一亿方,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进行分级,在高峰期根据需要启动压减措施,保证用气企业提前心中有数。二是探索可中断用户合同与气价政策,通过合同约束和保障企业权责利益。这有利于参与调峰的用户安排生产经营、把减供或停供损失降到最低。

“这些措施已经有了积极进展,初步汇总形成的调峰用户清单已超过2亿方。”赵辰昕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供用气合同签订履行的信用监管,督促参与调峰用户兑现合同。对在冬季用气高峰期,没有保证民生用气,经核实又未对调峰用户进行减限用气的地方和企业,将根据国家和各地已签订的保障民生用气责任书,对相关地方和企业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司长刘德顺表示,在储气建设方面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的LNG接收站储气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的储罐应急为辅,还有气田调峰,可中断供应、可替代能源,及其他的调节手段为补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调峰体系。

刘德顺表示,为解决重视程度不够、储气设施投资大且没有有效的投资回收途径、惩戒机制欠缺等问题,破解储气能力建设的滞后性,《意见》明确,一方面积极构建辅助服务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储气设施,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另一方面,坚持储气服务和调峰气量市场化定价,坚持储气设施建设的运营成本有合理的疏导,有回收的途径。“此外,我们还积极争取了相关的财税支持政策。同时,对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履责行为加强整改,直至吊销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各地和有关企业建设储气设施、保障民生用气履行合同等情况信用监管。”他说。

2018-05-02 刘 政 徐赟 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构建辅助服务市场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25271.htm 1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