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野

贵州对存煤预警严重电企实行末位淘汰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培育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煤炭、电力协同发展,构建“煤—电—网—用”产业链利益紧密联结机制。

《意见》明确,2018年,全省电煤供应量确保达到7000万吨,2019年~2020年根据用电需求逐年递增10%以上。建立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稳定的“一一对应”供需关系,促进全省煤炭行业稳定生产供应。按照“日常存煤+季节存煤+应急存煤”原则健全电煤储备机制,全省统调火电企业日常存煤保持300万吨以上、利用汛期开展季节存煤500万吨,确保应急存煤200万吨。

《意见》明确,落实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根据年度发电需求,逐级分解电煤供应任务,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将供应任务落实到具体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定价定量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合同的执行期限必须在1年以上。合同执行政府指导价,2018年按7000万吨组织签订;健全完善电煤储备机制。

《意见》强调,加大对地方政府考核力度。对完成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任务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奖励。按月通报各地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任务完成情况,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煤炭生产有效时间过低、电煤供应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加大对发电企业考核力度。对存煤预警状态最严重的发电企业或发电机组实行末位淘汰,暂停安排基础发电计划。加大对煤炭企业考核力度。

(罗雄鹰)

2018-04-24 罗雄鹰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24704.htm 1 贵州对存煤预警严重电企实行末位淘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