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道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三个统一”。近年来,大鹏新区针对生态资源环境执法领域多头管理、统筹协调不足等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技术应用、管理创新多层面多维度,积极探索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初步形成生态资源环境执法的“大鹏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整合生态执法资源
实现资源配置“三个优化”
以“集约化、扁平化、法治化”为改革指引,通过合理优化生态执法资源配置,实现了执法资源区级、专业、基层配置的“三个优化”,为全国破解生态环保多头监管难题率先探路。
优化区级执法资源配置。深化大部制改革,优化现有生态环保、林农、渔政海监等生态执法资源配置,国内首创综合执法机构,率先设立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将大鹏渔政(海监)大队归口管理单位由经服局调整为综合执法局,将三个办事处生态建设管理所归为新区环境监察大队管理;环境监察三个中队分别承担新区范围内生态环保、水务、林业等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
优化专业执法资源配置。通过改革合理划定了生态资源综合执法局与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的查违、环保、水务、林业、渔政、海监等行业执法职能,通过改革实现了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向专业管理、综合监管的转变,初步构建了覆盖全面、边界清晰的海陆统筹监管体系。
优化基层执法资源配置。推动执法重心合理下沉,创建区级执法及相关部门对街道、社区强有力的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区级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其他执法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各级功能互补的执法格局;借鉴“河长制”“湾长制”经验,积极探索海岸线管理“段长制”,实行分段分级管理,下放权限,推动街道社区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创新监管手段和模式
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三个转变”
以“创新驱动、标准引领、质量优先、科技支撑”为指导思想,着力构建“智能化、多元化、立体化”的智慧环保执法监管新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管向智慧、网格、合作模式的“三个转变”。
由传统监管模式向智慧监管转变。以3S技术、4D技术、基础测绘、物联网等核心技术为支撑,将三维模型、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融合无人机巡查信息、定位轨迹信息等现场执法数据进行汇集整合,建设1+X信息化系统;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合,创建集数据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多种应用于一体的综合大数据库平台;利用现代移动终端、移动通讯、GIS、GPS等技术进行现场取证、现场打印文书创新移动执法新模式。实现了信息使用价值与实际效益的最大化,有力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的智慧水平。
由点状预警向网格预警转变。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大鹏新区执法局拟定《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区级负责执法检查、街道负责日常巡查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将环境监管力量延伸到社区基层,督促社区加强网格内环保日常巡查,通过基层及时采集上传、更新、报告各类污染源信息,做到源头治理、科学预警、强化防控,实现环境监管快反应、全覆盖、无盲区。
从政府管控式监管向政社合作式监管转变。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构建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引入社会监管力量,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开展微信举报生态违法行为,群众可以“手机随时拍、微信随时发”,方便执法者及时开展接收、判定、核查、处理等工作;培育引入有效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11家,组建党员环保志愿者队伍100多支,每年组织群众参与沙滩清理等环保公益活动300余场次,推动社会组织对生态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建立原村民新型生态监管和补偿模式,强化社区的生态监管责任。
建立完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
实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三个联动”
以“集约化、扁平化、法治化”为改革指引,通过合理优化生态执法资源配置,实现了执法资源部门、上下、海陆监管执法的“三个联动”。
跨部门联动。建立新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综合执法机构与新区其他执法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各部门功能互补的执法格局,确保审批业务和执法监管工作的衔接配合顺畅;健全监管联动通报工作机制,通过组织联合行动、及时通报沟通有关信息解决监管工作问题,实现了跨部门安排任务、指挥调度的联动机制;创建“平安渔区”,形成多方联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海上休闲船舶联合执法的新机制,形成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联合行动、高效协同、精准治理的智慧大鹏监管新模式。
上下联动。通过合理整合配置生态环境执法资源,科学统筹调动基层办事处执法力量,理顺新区生态资源综合执法局、相关部门与办事处的执法职能的协作关系。建立综合执法局与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三级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基层执法事件上报和处理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区级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其他执法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协作,推动跨层级执法的联动协调,形成各级功能互补的执法格局。
海陆联动。通过组建新区综合执法局,整合陆地、海洋等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海监“三巡”制度,实现了对大鹏半岛山林、海湾、田滩、河道、海洋渔业等生态环境资源和辖区国土空间资源的统一保护和联动管理,海域巡查覆盖率达100%和对08海岸线违法建设、填海造地等问题职能互补的共同执法;探索建立海陆执法联合治理水污染的联动执法新机制,在全市率先提前三年半完成水污染治理任务,处理率由三年前的36%提高到96.1%。执法局还联合大亚湾海事局、市交通等部门,改革建立起“海陆”一体化执法信息化系统以及全区综合执法监控技术支撑体系,形成高效协同、精准治理的智慧大鹏运行指挥新模式,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大鹏新区还全面对接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行政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推进“留痕”管理信息化,实现可查、可控、可追溯,构建新区廉政“留痕”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了监管执法人、物、案件的全面“留痕”。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大鹏新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改革将从理顺执法局与其他职能部门关系、推动市区改革联动着手加速推进深化改革工作。
(本版配图由大鹏新区管委会综合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