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关于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通知》明确,2018年~2025年,在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青海省湟水流域三地将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
试点目标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关键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营林、管护,探索形成推进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成功经验。
《通知》明确,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试点建设,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良好政策环境。同时,以改革促进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积极探索规模化林场多元发展,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投融资体制机制,扩大改革受益面,形成结构多元、规范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管理机制。
据悉,试点区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落实人工商品林处置权、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创新试点。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的管理,进一步简化采伐审批手续,改进采伐作业监管方式,赋予新建规模化林场对商品林最大的经营自主权,盘活林木资源资产。
二是开展投融资机制创新试点。鼓励利用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抵押、担保、入股,通过PPP、混合所有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拓宽新建规模化林场投融资渠道。
三是开展建设经营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结合当地实际,畅通企业参与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探索股份制、合作经营等建设管理模式,组建多方参与的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管理机构,推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