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德斌
“林长制”推行以来,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大力探索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模式,突出“建、管、防”并举,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初步实现了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的目标。
庐江县政府副县长、县级林长叶秀说:“通过实施‘林长制’,生态保护的责任更加明确,绿色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森林建设措施更加具体,改善生态惠顾民生的成效更加彰显。”
据了解,目前庐江县、镇、村三级607名“林长”认真履职,守护着境内的碧水青山,使林业生态保护与发展得到加强,“林长制”带来了“林长治”。
公示牌“亮相”
在庐江县,“林长制”已经落实到村组,全县36块县级林长制公示牌树在重要区域最显眼的地方。
公示牌上公布了庐江县级林长、副林长、责任林长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明确了县级“林长制”责任区域、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及县“林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庐江县林园局副局长周毅以环巢湖大道庐江段为例,介绍说:“如今这一路段每个镇都有公示牌,公布涉及辖区的镇、村级林长,由他们承担起自己路段的职责,既形成管养的‘合力’,又避免了推诿扯皮的现象。”
据悉,庐江县以属地管理为主的三级“林长制”,覆盖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各级“林长”是所负责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一级“林长”由联系镇县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由所在镇领导担任,三级“林长”由所在行政村(社区)领导担任,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庐江县万山镇镇级“林长”叶国玉说,“林长制”整合资源,织成了一张完善严密的防护网。上有县级“林长”统筹,下有村级“林长”集聚村里的人力资源,组成护林队。全镇有41个网格员,全部加入森林管护队伍中,形成人人“盯”住森林的生态安全网。
在庐江县率先树立“林长制”公示牌的罗河镇鲍店村,令人欣喜的新农村风貌呈现在大家眼前:有路的地方就会有绿化带;村庄里庭院别致整洁,家家花草飘香……在碧水蓝天的映衬下,构成一幅人与自然的和谐画卷。
林长守护“亮眼”
隆冬的清晨,庐江县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党委书记王为转顶着阵阵寒意出了门,去黄院村民组他所包片的走马岗山巡查。现在,他有了一个新头衔,就是冶父山社区村级“林长”。他在半山腰发现有一片区域枯草繁盛,立刻拍照发给承包大户,很快将这一火灾隐患消除。
王为转在庐江县并非个例。
在庐江县万山镇廿埠村凤凰山,笔者看到村民正在修复这里的退化林。原来村里的岗坡地上种了一些杨树,但是经过几年时间,人们发现杨树并不适合在岗坡地上种植。“杨树长不起来,现在我们把它重新更新,换成朴树。朴树成活率高,如果施肥的话三五年就能销售。”廿埠村林长张后胜说,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不仅要提升森林质量,更要增加森林的效益。
在环巢湖大道上,一边是湖光山色,天水一色;一边是生态美景,目不暇接。但是,在之前,大家进到环巢湖大道庐江段时会发现,有近26公里的路段曾一度杂草丛生、绿植养护不当、村民乱堆乱放乱扔现象普遍。如今,实施“林长制”以后,这一状况得到了彻底改观。
“以前这段公路管理责任不明确,一直‘多头管理’。但现在庐江段确立了县级总林长,对这一路段采取社会化养护,从而达到城区绿化管养水平。”周毅说。
据周毅介绍,庐江县“林长制”牢固树立“守林有责、守林尽责”的理念,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湿地)综合效益,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考核办法“亮剑”
“‘林长’当不好,将会被追责。”叶秀说,庐江县建立了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庐江县“林长制”主要考核组织体系与机构设置、工作制度与经费保障、督察考核与工作举措等,以及重点生态区域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成效,包括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资源修复和保护、造林绿化、园林建设管理等方面内容。
同时,庐江县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重要生态廊道、城市重要公园、重点水源涵养林、重要山脉等六种不同生态绿地类型进行考核。
按照规定,庐江县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被考核单位对照“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形成报告,县“林长制”工作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查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考评核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
据介绍,庐江县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县委、县政府对考核结果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此外,“林长制”工作还被纳入县政府对各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美丽中国’不是喊口号,只有真正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我们的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蓝图才能逐步变成现实。”叶秀表示,下一步,要让“林长制”发挥出强大作用,重点落实在长期治理上。只有抓住“长治”这个“牛鼻子”,把理念化为行动,才能凝聚起最广泛的生态共识,汇聚为最强大的生态合力,实现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