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娟娟 林 远
2018年我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继续向深水区挺进。将在着眼于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此外,2018年国企薪酬改革也将大提速,年内将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方案,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居民增收将再迎利好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超过23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增幅度平均超过10%;22个省份调整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在8%左右;至少有23个省市出台了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
2018年,居民增收将再迎利好。据了解,2018年我国将着眼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一步开展城乡居民增收和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增加基层干部、科教人员、技能人才等群体收入,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
不仅如此,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也将促进消费进一步扩大,从而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缩小差距仍是重中之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根据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提出的最新标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目前已经超过30%,到2025年将达到50%。
李实进一步指出,只有缩小收入差距才能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国目前是中等收入国家,不久的将来会成为高收入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缩小收入差距至关重要。
在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中,人社部明确提出,到2020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合理、更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
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吴琦指出,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一方面,要通过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推动七大群体中的偏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要通过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来避免七大群体中的中等收入群体滑落到低收入群体。”
国企薪酬改革将大提速
国企薪酬改革也将在2018年进入大提速阶段。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透露,2018年将尽快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稳慎把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幅度。
曾供职于国资委企业改革局的复星集团重大部投资总监陈俊豪表示,当前推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望更好地解决国企选人用人和考核激励方面的诸多痛点。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使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有据可依;在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基础上,考虑到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企业的差异性,改革工资总额制度,更多地交由企业的董事会或管理层来考核和激励,适应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对基本工资收入进行规范,防范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对于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陈俊豪认为,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深入推进和知识资本重要性的日益提高,当期发放的基本工资收入将只是国企员工薪酬的一部分,全口径收入应根据要素的贡献来进行合理分配,更加鼓励核心骨干员工通过资本和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入股企业,取得相应的中长期股权激励收入,从而更好地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在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希望尽快形成试点经验进行推广,以进一步落实劳动、人事、分配3项制度改革。”陈俊豪说。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清彬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是单一领域的改革,而是一系列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在制度改革推进中,不应拘泥于相关指标本身,而要综合考虑经济结构变化、要素条件变化,构建和健全更加公平的制度,在起点平等、规则公平和结果合理上多管齐下、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