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视角

经济改革面临制度定型关键时期

□ 张俊伟

回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历史发展的轨迹是摇摆的,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未来制度将更趋稳定成熟

改革开放的“前30年”,是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积极融入世界经济的时期。改革开放极大释放了社会活力。当然,在发展的道路上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表现在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公众不安全感增加。在下一步发展方向上,“左”和“右”两种思潮的争论和对立趋于激烈。

当前则处在“新30年”,特点是试图把“前30年”和“后30年”调和,既“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向“中间道路”回归,意味着最高决策层对改革模式的认知更加清晰。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单向的“市场化”改革进入尾声,意味着制度的定型和“传统意义”上“改革”的结束。做出这样的判断,符合邓小平当年对改革开放时间节点的构想。邓小平曾对我国改革进程做过如下设想:“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设想如今已经得到确认。党的十九大重申:“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现行体制具有很强生命力

如果把考察视角进一步拉长,我们可以看到另一幅图景。近代中国积贫积弱,饱受西方列强凌辱。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国人终于认识到:国家强弱的背后是制度之争。变法也好、革命也罢,都是为了建立现代社会制度。

正是在对君主立宪制、英美共和制乃至苏维埃制度的比较、鉴别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工人、农民选择了苏俄社会主义道路。但坚持“集体主义至上”的计划经济和与此相适应的社会集中管理体制存在抑制社会活力的一面。因此,无论是前苏联、原东欧国家,还是中国,在制度上都面临经济僵化、活力下降的问题。自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引入市场机制并最终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整个社会转型的角度看,我国的改革任务显然还远没有完成: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政府职能转变也不到位的条件下,“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弊端已充分暴露出来;其次,政治体制乃至社会管理的变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需要加快相关领域改革以扭转改革进展不均衡、相互掣肘的现象。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转型的中途,距离改革的彼岸还很远。就像经济发展正处在由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一样,当前我国的改革事业也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但恰恰是这个处于“山腰上”的过渡体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首先,它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计划经济时期过分压抑个人自由的弊端;其次,强大的国有经济和“强政府”不仅与当前“集体主义”导向的官方意识形态相适应,也与“当官要为民做主”的传统意识形态相适应。有哪位主政者不希望能够大显身手以实现自己的“家国情怀”呢?再次,“强政府”特征也与当前公民意识严重不足、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严重滞后的现实相适应;最后,它以优异的经济发展成就证明了自己存在的合理性。这就使得当前推进改革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有大量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另一方面很容易出现改革动力消失的现象,很容易出现向“前30年”“借”思维方式和政策工具的现象。这就使处于“爬坡过坎”期的改革事业面临“不进则退”的现实风险。

改革旨在完善而非颠覆

在许多人看来,改革的目标还应“激进”一些。比如,应大幅收缩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推动“国退民进”,把政府职能收缩到必要限度内,并且应推动政治体制做出相应变革。很显然,决策者对经济体制(乃至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目标的选择偏离了上述人士的预期。而决策者选定当前的改革目标,也是当前社会环境使然。

改革的目的是完善而不是颠覆。我们的改革是由上层社会发动的,其目的不是为了颠覆,而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我国的改革一开始就被定位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曾明确指出:“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因此,改革应该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该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从这一点出发,近年来要求“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两翼”并进深化改革

毋庸置疑,当前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出现上述局面,有对改革目标存在认知差异的原因,有改革触及切身利益的原因,也有改革方法不得体、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要充分挖掘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需要牢牢把握住推动治理现代化这个关键:

——反思“顶层设计”,以正确方式推进改革。所谓顶层设计,顾名思义就是最高层次的改革设计,它考虑的应当是政府、市场与社会如何分工合作以形成新体制的问题,应当是执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如何分工合作以推进改革的问题,应当是改革的成本收益在不同群体间如何公平分担(分享),乃至如何建立补偿机制以减少改革阻力的问题。如果偏离上述三个基本问题,把重心放到各专业领域改革的决策上,就很容易回到过去由行政主导推进改革的传统路子上,并且会因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使改革手段与改革目的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加剧。

——以提高政府效能为目标,掀起公共管理革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经典的纯粹市场经济模型,而是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而且,社会主义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我国政府必然是“大政府”。但也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政府和市场结合的边界,就在于两者效率的比较。“大政府”得以稳定维持的前提,最根本的还在于政府运转的高效率。应当全面总结“大部制”“绩效预算”“绩效考评”的经验教训,以“服务客户、提高效能”为内容掀起一场公共管理革命。

——推动“依法治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在“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方略中,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一道,被视为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两翼”。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2018-01-15 张俊伟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4838.htm 1 经济改革面临制度定型关键时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