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专项行动亮剑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初显

开展6项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探索出一条以专项行动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

□ 本报记者 徐 赟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两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6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以专项行动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

共抓大保护 推动大整改

2016年6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在沿江11省市开展“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2016年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沿江省市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2017年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沿江省市开展督查调研。“共抓大保护”各项行动可谓紧锣密鼓、层层推进。

据国家发改委基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2月底,“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沿江沿湖重化工产业污染得到初步整治。取水口排污口布局进一步优化。三是航运船舶污染治理得到加强。四是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和湖库水域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推进。流域污染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缓解,非法采砂和非法码头整治更加有力,重要支流与湖泊生态环境治理和湿地保护得到加强。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得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船舶航运应急保障和全流程精准管控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整治非法码头 加强岸线保护

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严重干扰长江行洪能力和航道通航条件,对防洪和通航安全造成威胁。2015年底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开展了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入推进三个阶段工作,确保了今年9月底前应取缔非法码头全部拆除完毕,并力争今年年底前已拆除码头完成生态复绿,力争今年年底前应规范提升码头完成整改。

数据显示,沿江应取缔的959座非法码头已于9月底全部拆除,其中809座完成了生态复绿,恢复生态岸线100多公里;应规范提升码头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整改,实现了合法运营。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遏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沿江码头规范提升,规范码头运营管理;加快推进生态复绿,修复长江岸线;加快建立码头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反弹和死灰复燃;研究推动整治行动向支流延伸,实现干支流协同打击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行为。

与此同时,岸线专项检查行动进展顺利。为切实保护好、管理好长江岸线资源,今年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由水利部牵头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查清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岸线利用现状,建立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机制,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占用岸线行为。专项检查分省市自查、重点核查、清理整改三个阶段,目前正在顺利推进自查工作。

“我们将推动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研究建立岸线监管长效机制,抓紧搭建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和管理平台;制定长江流域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晰管理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罗国三说。

严控污染源头 呵护一江清水

为逐步扭转“化工围江”造成的长江生态窘况,2016年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化工污染向长江中上游转移,加强污染源头治理。

今年11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化工污染整改提出了严要求和时间表。一是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二是对存在污水不达标或者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整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顿改造。三是对岸线1公里范围内、合法运行的化工企业,要对其风险防控、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进行重新评估,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鼓励搬离1公里范围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

罗国三表示,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制定长效监管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始终保持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

为严格保护一江清水,今年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今年11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改。一是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二是开展水功能区达标建设,三是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四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据了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为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今年6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据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副司长周小棋介绍,针对目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定标立界,开展保护区工业、生活、农业、流动等各类污染整治,加强水源地监测和风险防范。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2017-12-29 徐 赟 开展6项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探索出一条以专项行动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3518.htm 1 专项行动亮剑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初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