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督察丽水市工作动员会,这标志着浙江省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此轮省级环保督察将重点督察丽水、衢州两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浙江省此次省级环保督察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具体工作部署。
据悉,此轮省级环保督察将重点督察: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督察组将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向地方反馈,主要情况将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对外公开。
根据安排,省级环保督察进驻地方时间约15天左右,以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向社会公开督察的有关安排及督察组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韩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