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创新创业

山西为营造最优创新环境出新招

打出“组合拳”,构建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 本报记者 王 婷

12月1日,《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山西目前已经打出营造最优创新环境的“组合拳”,构建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建平称:“《条例》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是促进山西省科技创新的需要。”

目前,山西省经济发展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主体作用不突出等问题。科技创新,对山西而言,既是时代共性要求,更是资源依赖大省实现突围的重要路径。《条例》共8章37条,在突出政府引导功能、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强平台与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规定,并且把创新券制度、成果转化引导、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等具有山西特色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可谓亮点颇多。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谢红认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将国家和山西省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和科技创新政策上升为地方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活力,具有鲜明的山西特色。

条例频现亮点

“总体上讲,该条例的基本原则是‘既新又宽’。”赵建平称,新,就是政策条文新,吸纳了最新的政策成果,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宽,就是从有利于创新、有利于人才干事的角度尽量减少限制,放开、放手科技人员,同时也从问题导向出发,很好地回应了我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反映最急迫的问题需求。

《条例》从强化科技创新人才方面着手,明确了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政策,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岗位聘用以及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明确高校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导向,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业,进一步发挥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作用。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面,《条例》规定了项目申请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科技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同时建立科研人员的容错机制,放宽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条例》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导向,规定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技成果,科研人员可以与单位约定归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采取成果入股、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权奖励等方式对完成职务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政府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依法获得现金奖励。

《条例》还从政府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责任、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扶持措施、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体系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强化了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条例》规定,企业可以通过人才和项目相结合、公开招标、设立省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所需费用可以列入经营成本。同时,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绩效等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打出法律+政策组合拳

“如果说,《条例》是从立法层面为科技创新提供的法律保障,那么,‘若干政策’就是为落实《条例》采取的具体措施。”谢红如是说。

谢红所说的“若干政策”是11月13日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加上该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14个配套文件等政策,山西已经构建形成了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可谓打出了营造最优创新环境的“组合拳”。

在具体内容上,“若干政策”紧扣《条例》要求,拿出了含金量十足的措施。如,为落实《条例》中关于强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若干政策”提出对新设的省级科技创新领军、重点、培育、区域团队,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为落实《条例》中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若干政策”提出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中心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建的上述省级平台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等;为落实《条例》中关于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要求,“若干政策”提出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省内转化、产业化的省内企业,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为落实《条例》中提出国有企业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研究开发的要求,“若干政策”明确将对研究开发投入强度排名前十的予以奖励等。

据悉,山西省现行有效的省级科技类法规达到8部,《条例》在190余部现行省级法规中占比是较高的。

2017-12-13 王婷 打出“组合拳”,构建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1691.htm 1 山西为营造最优创新环境出新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