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余云全报道 “近年来,文物的安全事故与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文物安全形势较好,文物的‘生命’是安全,是时刻不能放松的。”浙江省文物局局长柳河说。
最新发布的近三年浙江省文物安全事故与文物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文物法人违法,火灾事故,田野文物盗掘,自然灾害损毁是威胁浙江文物安全的主要类型。
文物安全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浙江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以来,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浙江文物法人违法占比40%左右,同比国内还是低的,但对文化遗产敬畏之心亟须提高,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仍需努力。
据了解,下一步浙江省文物局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文物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文物平安工程建设,不断改变人防为主、防范措施简单落后的现状;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督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