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关注

以“一次性的承诺” 改革“一箩筐的审批”

浙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本报讯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今后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的企业投资项目,只要产业规划明晰、项目标准明确,都可以实施承诺制。也就是说,浙江省将以“一次性的承诺”改革“一箩筐的审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建立起“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据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后,根据产业政策和当地资源禀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提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定具体项目准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在政府标准的前提下,企业作承诺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对标验收,通过验收的,可以投运;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

“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将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项目有关审批事项排除在承诺制改革试点之外。”该负责人强调,对于纳入承诺制改革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当签署承诺书。企业可以对应当履行的全部审批事项实行承诺,也可以选择部分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在承诺范围内,企业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情况。政府也将加强承诺制改革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项目开工前,指导和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和标准作出承诺,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施工设计。建设中,及时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联合检查,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开展施工。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不达标不投产。(韩安庆)

2017-11-29 韩安庆 浙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0115.htm 1 以“一次性的承诺” 改革“一箩筐的审批” /enpproperty-->